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聚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2026年计划投资4677万元,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全长约25km、管径DN300~DN1200。涉及道路如下: 黄山路(嫩江路-团结河)、天山路(世纪大道-胜利河)、天山路(盐渎路-新都路)、北舍路(世纪大道-胜利河)、东山路(新都路-胜利河)、武夷山路(新都路-胜利河)、中舍路(漓江路-湘江路)、漓江路(希望大道-东环路)、希望大道(世纪大道-盐渎路)、新都路(黄山路-东环路、东山路-峨眉山路)、泰山路(松江路-新都路)、黄山路(府前路-新都路)、长江路(东环路-黄山路、新丰河-五台山路)等。具体以实际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监理服务费约57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是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阶段监理以及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暂定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04 月;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监理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8、其他:
8.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8.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8.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8.6实名制考勤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每月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定期检查实名制考勤、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实施的,应及时通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且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担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文件要求,且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相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经开城发集团网(http://www.ycjkc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具有视频功能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开城发集团网(http://www.ycjkct.com/)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聚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软件园6#楼B座12楼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6916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电梯5楼5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705105648
附件:招标文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监理服务】.doc
2026年3月23日